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正式發布《保健食品備案產品可用輔料及其使用規定(2019年版)》的公告,旨在進一步規范保健食品備案產品的輔料使用,保障產品質量安全,推動行業健康有序發展。這一規定是繼《保健食品原料目錄與保健功能目錄管理辦法》后,市場監管部門在保健食品監管領域的又一重要舉措。
公告明確,《保健食品備案產品可用輔料及其使用規定(2019年版)》自發布之日起正式實施。該規定對保健食品備案產品中可使用的輔料種類、使用范圍、使用量以及技術要求等作出了詳細規定。輔料作為保健食品生產過程中不可或缺的組成部分,其安全性和合規性直接關系到最終產品的質量和消費者健康。新規的出臺,填補了此前在輔料使用方面的監管空白,為生產企業提供了明確的技術依據,同時也為監管部門開展監督檢查提供了標準。
根據規定,可用輔料清單涵蓋了填充劑、黏合劑、崩解劑、潤滑劑、包衣材料、著色劑、矯味劑等多種類型。每種輔料均規定了其在特定保健食品劑型中的最大使用量或使用范圍,例如在片劑、膠囊、口服液等不同劑型中的應用限制。規定還強調了輔料的質量要求,要求所使用的輔料必須符合國家相關食品安全標準或藥品標準,禁止使用未經批準或安全性不明確的物質。
此次更新2019年版,是在既往版本基礎上,結合行業技術發展、國際管理經驗以及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結果進行的優化調整。一方面,納入了部分經過安全評估的新型輔料,以適應產品研發的創新需求;另一方面,對部分輔料的使用條件進行了更嚴格的限定,以防范潛在風險。例如,對某些可能引起過敏反應的輔料增加了標識要求,保障消費者的知情權與選擇權。
市場監管總局在公告中要求,各省級市場監管部門應加強對轄區內保健食品備案企業的指導和監督,確保新規落到實處。保健食品備案申請人應嚴格按照規定選擇和使用輔料,并在產品備案時提交相關輔料的合規性文件。對于已備案的產品,需在規定過渡期內完成輔料使用情況的梳理與調整,確保符合新規要求。
行業專家指出,該規定的實施將有力提升我國保健食品行業的整體質量水平。通過統一和規范輔料使用標準,可以減少因輔料問題導致的產品質量差異和安全風險,增強消費者對國產保健食品的信心。明確的規則也有利于營造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鼓勵企業專注于產品研發與質量提升,而非通過不規范使用輔料來降低成本。
保健食品作為健康產業的重要組成部分,其安全性一直受到社會廣泛關注。市場監管總局此次發布輔料使用規定,體現了監管部門堅持“最嚴謹的標準、最嚴格的監管、最嚴厲的處罰、最嚴肅的問責”,持續完善保健食品監管體系的決心。隨著法規體系的不斷健全和監管力度的加大,我國保健食品市場有望在規范中實現更高質量的發展,更好地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健康需求。